1.提出申请,按照规定递交申请材料
2.所在地公安部门审核材料是否齐全
3.当地公安部门会同上一级部门进行现场核查
4.材料和地址符合条件则做出许可决定
5.领取《保安服务许可证》
6.到工商办理并领取营业执照。
申请设立保安服务公司,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提交申请书以及能够证明其符合本条例第八条规定条件的材料。
受理的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进行审核,并将审核意见报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
保安服务公司、保安培训单位设立许可办理时限,由30个工作日缩短为20个工作日。
一般来说,办理时间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在做申请前的准备工作,另一部分是准备工作完成后开始的办理过程。
办理时间与审查机制和办理方案有很大关系,一般办理时间在2-3个月左右。
在办理安保公司的过程中,不同情况所需的落地方案会略有不同,不同地区的手续费也不一样。
主要涉及的费用主要由以上部分组成。
法律依据: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保安服务是指:
(一)保安服务公司根据保安服务合同,派出保安员为客户单位提供的门卫、巡逻、守护、押运、随身护卫、安全检查以及安全技术防范、安全风险评估等服务;
(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招用人员从事的本单位门卫、巡逻、守护等安全防范工作;
(三)物业服务企业招用人员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开展的门卫、巡逻、秩序维护等服务。
前款第(二)项、第(三)项中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统称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